關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學辦學水平考評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 發(fā)布時間:2015-01-07 瀏覽量:1331次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屬各單位:
為做好2014年度中小學辦學水平考評工作,根據《金壇市中小學辦學水平考評方案》(壇教字[2012]80號)文件要求,請各校認真梳理總結,及時做好材料上報工作。
材料上報具體要求:
1.按以下四類統(tǒng)計(各級分配性的榮譽不要統(tǒng)計在內,榮譽就高考核,不重復),在統(tǒng)計表后附相關佐證材料(如證書復印件、照片、媒體報道等);
材料一:教師專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或校級骨干教師評比方案。
材料二:學生或學校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活動競賽中成績顯著獲得榮譽。
材料三:教師個人或集體在轄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學科技能競賽或評比中獲得獎勵;教師在常州市級及以上刊物上發(fā)表或獲獎論文、含專著(獲獎的提供證書復印件、發(fā)表的提供刊物原件); 校本培訓實施情況(計劃及過程材料);校本課程開設情況;初高中課程基地建設方案;教師本學年聽課節(jié)數統(tǒng)計匯總及校長秋學期聽課本。
材料四:學生在常州市級以上教育行政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類競賽中獲得表彰獎勵;學校在常州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項創(chuàng)建評比中獲得集體獎勵以及成功舉辦或承辦常州市級以上學術研討和經驗交流活動。
2.所有佐證材料的時間界限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以上四類材料均要形成目錄,分別裝訂成冊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送督導室(3)。
4. 嚴禁弄虛作假,確保材料真實,考評客觀公正。
咨詢電話:8288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