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設立“金壇夏恩英語教育培訓中心”的批復
信息來源: 發(fā)布時間:2015-02-13 瀏覽量:2768次
江蘇佳豪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你單位提交的關于申請面向社會舉辦非學歷教育培訓并設立“金壇夏恩英語教育培訓中心”的報告收悉。經(jīng)對你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和實際辦學情況的審核和論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及《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現(xiàn)批復如下:
1.同意你單位申請面向社會舉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準予設立“金壇夏恩英語教育培訓中心(臨)”,并頒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證編號為13207038zx00281;
2.辦學許可證有效期:三年;
3.所舉辦教育機構性質:民辦非學歷教育;
4.校長:歐陽莉;
5.法定代表人:倪云峰;
6.辦學地址:金壇市南環(huán)一路938號508;
7.辦學許可項目:英語、藝術等文化類培訓;
8.辦學許可層次:初級、中級、高級;
9.招生區(qū)域:金壇市轄區(qū)內。
經(jīng)批準的教育培訓機構不得擅自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許可的辦學項目從事教育培訓活動,并及時到市民政、物價、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