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常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來源:政策法規(guī)科 發(fā)布時間:2023-06-20 瀏覽量:1899次
各中小學、幼兒園、局屬各單位:
隨著氣溫升高,全國各地中小學生涉水和游泳行為增多,溺水事故多發(fā)頻發(fā)。根據九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涉險公共區(qū)域安全防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要求,現(xiàn)將常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學校結合實際,聚焦防溺水教育、監(jiān)護職責、水域巡查等關鍵環(huán)節(jié),不等不靠,持續(xù)抓好預防學生溺水和汛期安全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化責任落實。各校(園)要高度重視,汲取以往溺水事故的教訓,研判屬地周邊水域存在的安全隱患,把防止學生溺水工作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結合季節(jié)特點和學生年齡特點,嚴格落實工作要求,細化預防措施,夯實工作責任。特別是各校園主要領導要站在對師生生命安全極度負責的高度,親自安排部署、協(xié)調調度學生防溺水各項工作,確保高溫時段、周末、端午節(jié)期間、暑假期間不發(fā)生學生溺水事故。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各校(園)應結合各年齡段學生的特點,開展主題班會教育和常規(guī)的“1530”安全教育,即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周放學前5分鐘、每節(jié)假日放假前30分鐘對學生進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教育的直觀性和代入感。在周末高溫時段循環(huán)播放防溺水音頻材料,通過讓學生們觀看、收聽因貪玩、好奇而造成的家庭支離破碎的后果,以此產生共鳴感和敬畏感。讓學生把防溺水“六不”銘記在心: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2.不要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3.不要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水域游泳;4.不要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5.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要參與下水施救溺水人員。
三、進一步加大家校聯(lián)合力度,時刻嚴防嚴管。溺水事故常發(fā)生在學生在家無人看管期間。各校(園)要緊盯學生在家的重點時期,召開家長會或利用微信家校群、防溺水致家長的一封信等督促家長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jiān)護,提醒家長做到“四知道”,即知道孩子去哪、知道孩子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誰去、知道孩子何時歸。學校要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留守兒童家長的宣傳教育,使預防溺水常識人人盡知,避免子女獨自在家或私自外出形成監(jiān)管真空。
四、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高溫、汛期期間,各校(園)要結合近期防汛備汛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積極會同屬地政府等部門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的山塘、水庫、江河湖泊、工地礦坑的管控,逐步摸清危險環(huán)境,在事故多發(fā)水域設置安全警示標牌,設立安全隔離帶和防護欄,對重點水域重點時段加強巡查,及時勸離水邊嬉戲的學生,堅決防范少年兒童溺水事故的發(fā)生。
五、進一步加強應急處置,嚴格責任追究。各校(園)要嚴格執(zhí)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事故發(fā)生后第一時間內電話報告教育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2小時內第一次書面報告,其他事項后續(xù)報送,防止遲報、漏報、瞞報和虛報。造成不良影響將追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1:關于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內含《防溺于未然》專題教育視頻以及致《全市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