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宮春燕等同志的任職前公示
信息來源:人事科 發(fā)布時間:2017-09-27 瀏覽量:2159次
根據(jù)《黨政領(lǐng)導(dǎo)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經(jīng)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委會討論及無記名票決,決定對下列九位同志進行任職前公示:
宮春燕同志擬任第四中學校長助理(試用期一年);
袁兆強同志擬任第四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徐 昊同志擬任金沙中學校長助理(試用期一年);
申云霞同志擬任金沙中學校長助理(試用期一年);
董麗慧同志擬任實驗幼兒園副園長(試用期一年);
蔣 瑩同志擬任實驗幼兒園副園長(試用期一年);
劉曼云同志擬任新城實驗幼兒園副園長(試用期一年);
夏 曄同志擬任新城實驗幼兒園園長助理(試用期一年);
李 俊同志擬任花山國防教育訓(xùn)練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公示時間為:2017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與教育局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519-82821004,0519-828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