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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全市中小學開展《學科教學建議》學習與貫徹活動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7-12-13    信息發(fā)布:無    瀏覽量:1850次

金壇市教育局文件

壇教研字〔2006〕第2號


關于在全市中小學開展《學科教學建議》學習與貫徹活動的通知

各中小學:

“常規(guī)立校,科研興?!币殉晒沧R。自1991年《常州市中小學學科教學常規(guī)》(2003年改稱為《教學建議》)使用以來,學校和廣大教師執(zhí)行教學常規(guī)的意識不斷加強,教學質量也因此得到了保障和提升。隨著新課程的不斷推進,教學常規(guī)的內容也在不斷更新,為此,常州市教育教研室于2005年末組織修訂了《常州市中小學學科教學建議》(下稱《教學建議》)。本次印發(fā)的《教學建議》,力求體現(xiàn)各學科教學的特點,又注重了普適性要求;既有必要的理論闡述,又突出了可操作功能;既吸收各學科教學教研的最新成果,又不忽視對傳統(tǒng)優(yōu)秀成果的繼承,力求符合當今課程改革、教學改革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的實際。

根據常州市局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決定在全市中小學開展《教學建議》學習、貫徹和檢查活動。活動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063月-4月上旬):各校組織開展《教學建議》的學習交流和貫徹活動。各校應將3月作為“教學常規(guī)學習月”,將《教學建議》的學習和貫徹作為校本教研的主要內容之一,組織教師開展對《教學建議》的學習交流活動并促使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認真貫徹。各教研組可根據《教學建議》的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修訂或擬定學科教學常規(guī)執(zhí)行細則(名稱自定),各校予以匯編,便于在教學中對照執(zhí)行和檢查。410前各校應將本校學習和貫徹情況的匯報材料上交(寄)教研室主任室。

第二階段(4月中下旬):市級交流活動。在各校學習與貫徹活動的基礎上,舉行《教學建議》學習與貫徹的市級交流研討活動。

第三階段(4月下旬-6月):教學常規(guī)執(zhí)行情況檢查活動。教育局、教研室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學校執(zhí)行教學常規(guī)情況進行抽查,以期找出問題,推出典型,進一步推動此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以上工作,希各校認真組織,積極落實到位。

二○○六年三月十日

主題詞:學科教學建議 學習與貫徹 通知

金壇市 教育局辦公室 2006310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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